政府宣布从27/8/2011起,全面禁止商家售卖或进口高吸水树脂颗粒(俗称七彩水晶颗粒或魔术泡泡豆)。这类魔术泡泡豆必须全面下架,本地商家也必须安全地销毁有关产品,违例者将受到严惩。
国内贸易及消费部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,政府是援引1999年消费人保障法令禁止售卖魔术泡泡豆。
据部长说,首次违例者可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、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;重犯者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、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。而首次违例的公司则可罚款25万令吉、重犯罚款50万令吉,每日1千令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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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来自:
”魔术泡泡豆禁售“,《星洲日报~国内》,26/8/2011,第1,4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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